岳普湖法院千里拘”老赖“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工作的突出问题之一,已经严重影响我国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有效解决“执行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法制权威,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根据喀什地区中院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行动”要求,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财产拒不履行、长期躲避逃债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司法拘留、强制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

基本案情:2018年2月10日原告李某、明某、薛某、杨某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向岳普湖县法院起诉喀什某劳务公司和李某。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2019年1月判决被告喀什某劳务公司和李某向原告李某、明某、薛某、杨某支付拖欠工资380余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喀什某劳务公司和李某未向原告李某、明某、薛某、杨某支付拖欠工资款,原告李某、明某、薛某、杨某于2019年6月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在执行中,被告公司无实体、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被执行人李某过程中,李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

岳普湖县法院运用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动协助查控,积极尝试与公安局机关联动执法,面对被执行人踪迹难寻、财产难查等问题,通力合作,让“老赖”无处藏身,不敢再赖。4月13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接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三工派出所控制被执行人李某的消息后,执行局即制定方案,组织力量赴乌鲁木齐市将其拘回。

4月13日中午,该院执行干部和法警从岳普湖县出发,14号凌晨6点10分到达乌鲁木齐市,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三工派出所对接,将被执行人力某接回,15日15时,回到岳普湖县,历经48小时不眠不休,终将“老赖”顺利拘回。 

执行回顾:该案件从审判到执行过程,是基层法院近年来在审判执行办案方面,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不断推进司法为民、积极主动作为的一个缩影。

白加黑、五加二已经成为执行局干警常态化工作制度,执行局干警常说:没有人愿意放弃周末休息,没有人愿意放弃家庭团聚机会,但是穿上制服,戴上法徽,党的事业、人民的事业就大于天,我们就必须树立坚定的法治信念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案例寄语:该执行案件的执行过程,体现了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行动力。以案释法,通过身边发生的真实的执行案例,给试图侥幸逃过法律制裁手段的失信人敲一记警钟。即使躲在千里之外,我们依然不屈不挠会坚决执行到底。同时,给当地的人民群众也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法院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捍卫着法律的尊严。(迪丽努尔·阿卜杜吾普尔)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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