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杜蒙县社区主任酒驾肇事后受多方“关照”未被追责

举报人:柳广明,男,身份证号230226197905271518,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胡吉吐莫村村民

投诉事项

1、追究胡吉吐莫镇社区主任娜仁花酒驾机动车责任,纪检及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对娜仁花酒驾做出处理意见。

2、追究胡吉吐莫镇派出所包双喜、赵如意等人包庇犯罪,违规、违纪行为。

3、要求纪检部门对派出所出警过程做出全面调查(现场影音视频),给出处理意见。

4、追究纪委监察干部张波、车耀、张丽丽共同包庇娜仁花、包双喜、赵如意、王纪宇、崔鹤等人违法违纪、颠倒黑白、不按事实办案。

5、追究胡吉吐莫政府干部徐强、李春杰等人共同包庇娜仁花酒驾违法违纪行为。

事实及理由

2022年11月15日18时许,举报人驾驶机动车(在后)与娜仁花驾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两车损坏程序轻微,但事故发生后,娜仁花立即弃车逃跑并边跑边打电话,被举报人拦住,闻到娜仁花满身酒气,举报人向110报警,这时胡吉吐莫镇派出所警察包双喜赶到现场,对举报人进行恐吓并协助娜仁花逃跑,被举报人制止。然后胡吉吐莫镇派出所四个警察赶到,举报人立即向警察举报娜仁花醉驾,并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警察告诉没有带测酒仪。娜仁花见状称要马上解手,举报人怕其逃跑,让自己妻子跟随,包双喜听后与娜仁花同时用拳脚殴打举报人,而其他警察无动于衷。举报人便大声喊”警察都看到了吧,我可没动手,我是怕娜仁花逃跑,我提出全部回派出所上厕所“,娜仁花说可以,但在场警察仍然置若罔闻,没人回复,娜仁花见状径自走出事故现场30米左右,举报人妻子随即追上看着,娜仁花便倒地大声喊我心脏不好,我现在难受,然后在场所有人都走到娜仁花躺地的地方,包双喜扶起娜仁花走向包双喜的车上,向南开车飞速疾驰,与上医院的方向相反,举报人立即向在场警察喊,娜仁花逃跑了,你们赶紧追呀,但所有警察没人出声,举报人只好自己开车追上包双喜的车,包双喜见跑不掉,才调转车头向医院开去,此时距交通事故发生已经一个小时时间了。

我们赶到医院时,医生已经推着担架车在门口等候,见到娜仁花便将其扶到车上推到处置室,同时赵如意进入处置室,将拿来的水和纯牛奶给娜仁花,娜仁花立即大口喝下,在场警察都没有制止,却阻止举报人夫妻进入处置室,接着护士拿了大瓶葡萄糖要为娜仁花点滴,我立即阻止说明情况,娜仁花醉驾,抽血化验前不能点滴,护士不理,就给娜仁花扎上点滴,在场警察没有进行任何制止行为。举报人多次向110报警,后来县交警队赶到,才给娜仁花抽取血样,但这时已经距事故发生时二个多小时了,并且经过娜仁花喝水、喝奶以及进行葡萄糖输液,其抽取的血样已经不具备案发时的酒精含量了,在场的警察没有一人出面说明情况?他们的不作为,给我的阻止行为公安机关做了行政处罚。

经检测,娜仁花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7。以上事实均有举报人录像及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及胡吉吐莫蒙古族医院录像可以证实。

胡吉吐莫镇派出所及办案警察包双喜、赵如意等存在涉嫌包庇犯罪、渎职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执法记录仪警察说的啥时该录啥时不该录说这话不是有针对性吗?涉及有利我的画面为啥都是黑屏???

首先,派出所在出警时没有出示警察证件,没有马上展开调查和查验,没有对涉嫌酒驾的嫌疑人进行酒精测试等执法行为。

其次,包双喜、赵如意在明知娜仁花涉嫌醉驾犯罪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水、牛奶并协助娜仁花输液,派出所干警对其行为不进行制止,不按照执法程序对娜仁花进行控制和酒精测试,其行为严重违反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办理程序。其行为是为了帮助娜仁花逃避醉驾刑事责任。最后导致在二小时后,嫌疑人的酒精检测在35.7,逃避了其醉驾的刑事责任。严重违反警察纪律相关条例。娜仁花酒驾第二天,通过关系找和我关系好的几个朋友说情,给我几十万让我把案件撤了,私下了结,希望我不再追究,我没同意。之后有关部门还对我是否有意碰瓷做了相关调查。酒精检测结果出来多日后,公安机关调查与娜仁花喝酒的政府干部徐强、李春杰多名政府工作人员,都说没喝酒,卷宗存在作伪证。作为人大代表、现任职社区主任的娜仁花知法犯法,利用权力及人脉关系对其关照。

2023年4月21日张波打电话告诉我必须当面向我反馈处理意见,见面后,说胡吉吐莫镇派出所包双喜、崔鹤工作态度进行了提醒谈话,对赵如意、王纪宇没有处理,我没有对包双喜、崔鹤对我的说话态度不满?明显是不作为、乱作为,不按事实办案。张波多次和我提到举报人投诉的事情不能扩大化办理,这是纪检的纪律,为什么?我举报的不实?没举报的却处理了,我当时提出,张波让我拿出打人的视频,之前提交的视频看不清。2023年4月24日,我将打人视频和现场处置的视频拿来,张波看完视频又说和纪检没关系。等行政复议出来,才能有最终结果。我想知道处理结果是按什么处理的?张波处理事情没有做到全面了解情况,依据举报人的一面之词,给出了简单处理意见。经投诉人再次举报到纪检委由车耀受理,车耀与张波和张丽丽的做法一样。三人均未找举报人了解事实,只听被举报人的一面之词就做出了及不公平的处理结果。

张波、车耀、张丽丽做为纪检干部,对投诉事情不做全面调查,不按事实说话,避重就轻,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本人承诺以上举报内容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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